28
Aug
2009
2009
卫生部发布的“网瘾”标准很好、很强大
卫生部制定的网瘾标准初定将于年底实施,该标准规定:每周上网40小时以上即可认为是网瘾。
“网瘾”首次被列为精神疾病范围,长期每天连续上网6小时就算“有病”,这也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出台网络成瘾诊断标准的国家。
我初步地算了一下,40小时只是我一周上网时间的底限而已。
我有很多同学在IT公司工作,他们一周上班五六天,再加上晚上回家上网,还有周末上网……算算看。一个朋友说了:“60小时都有,别说40小时。”还有众多办公室上班的,保守估计他们中的百分之六七十也成网瘾了。
看来,“网瘾”者绝不是少数,总不至于把大家都抓去戒网瘾吧?
“被网瘾”即将流行。标准很好,很强大。连“酒瘾”“烟瘾”标准也一块制定好了。